晋会协〔2022〕5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会〔2022〕32号)精神,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22〕66号)文件安排,经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注协防伪标识管理系统于2022年8月31日停止使用,不再录入新报告,同时废止《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8月23日